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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洛杉矶。
在这唐人街道上,各式餐馆林立,一阵醇厚的咖啡香味自一家不起眼却装潢简单朴实的咖啡店里头飘散出来,总会x1引不期然经过的路人进入品尝。
在这宁静的午后,咖啡店内的工读生正擦着马克杯,边跟老板金森问〝白先生这几天怎么了?感觉他好像……嗯…很blue……〞
金森敲了记汤姆的后脑勺,回应〝做你的事,管人家这么多。〞
眼眸扫向坐在角落的俊帅男人,桌面上摆着笔电,散着耳机,鼠标,还有单眼照相机,以及一杯浓缩咖啡。
金森跟白品瀚是大学同学,当时身为ABC的他到S市最优秀的大学去当交换学生,二个人交情不错,毕业后他回到美国,接着开起自己的咖啡店,却没想到竟然在美国与他巧遇。
然后听说他正在旅行,沿途拍摄照片,记录心情,放于他自己的部落格抒发,没有预定去哪,就走走停停,从美国东岸来到了西岸。
对于白品瀚这个同学,金森喜欢得很,因为他才华过人,便留他下来作客,而对方并没拒绝,这一住,就住了二个月有了。
关于好友来美国旅行的原因,他没有多问,但他猜想应该是跟感情有关吧,加上这几天他的沉闷神情,很明显地是为情所困,因此他也没多问,去戳人家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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